电气导管的工程建筑,有一些规范,筑电气工程的导管预埋主要集中在主体施工阶段,浇注完 混凝土后不可更改。因此,电气导管预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是否需要增加人工进行重新敷设。 还会影响主体工程的质量和其 它分项工程。由此可见,电气导管预埋的质量在建筑工程中具有 举足轻重的地位。建设部已于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以下简称<2002规范>。下面本人就 <2002规范>中的电气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的敷设及相关的原 材料等内容谈谈体会。应该注意执行《2002规范》的新增修订内容 (1’)第14.1.1中要求:“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 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 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衄n2。”。 其不允许熔焊钢导普利卡管的原因应理解为:如连接接地线用熔焊 法,必然会破坏内外表面的锌保护层,外表面尚可用刷油漆补救, 而内表面则无法刷漆,显然违背了施工选用材料须有抗锈蚀性保 护层的要求。 本条款还解决了以前的一个误区,明确指出:跨接接地线截 面积与导管、线槽内敷设导线的截面积无关。具体为:跨接用的铜 芯导线截面积只要不小于4眦n2即可。 (2)第14.1.2条为:“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 厚小于2衄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该条为第14章中唯 一的强制性条款。严禁任何直径的导管对口熔焊,是考虑采用不 提高技术含量的普通电焊,很难保证管内既能焊接严密,又不结 瘤,不损伤导线绝缘。